石泰峰,男,汉族,1956年9月出生,山西榆社人,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5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基础理论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教授。现任十九届中央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1974.05—1975.09 山西省榆社县大寨公社知青
1975.09—1977.07 山西机床厂技工学校学习
1977.07—1978.09 山西机床厂第五车间工人
1978.09—1982.09 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学专业学习
1982.09—1985.07 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基础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07—1990.06 中央党校法学教研室教师(其间:1987.11—1988.11挂职任河北省宁晋县委副书记)
1990.06—1992.09 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法学室副主任(其间:1991.09—1992.09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进修)
1992.09—1996.03 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法学室主任(1995.11被评为教授)
1996.03—1999.01 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
1999.01—1999.10 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
1999.10—2000.12 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兼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0.12—2001.07 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兼组织部部长、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1.07—2002.02 中央党校副校长兼组织部部长、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2.02—2002.04 中央党校副校长兼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2.04—2010.09 中央党校副校长
2010.09—2011.08 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1.08—2011.09 江苏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11.09—2011.12 江苏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校长
2011.12—2014.06 江苏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
2014.06—2015.11 江苏省委副书记、苏州市委书记,省委党校校长
2015.11—2015.12 江苏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5.12—2016.01 江苏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6.01—2016.11 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6.11—2017.04 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2017.04—2017.06 宁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候选人
2017.06—2018.01 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8.01— 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九届中央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