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0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自治区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草案提请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区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全力以赴稳增长,坚定不移调结构,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在此基础上,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7.6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1.1%,可比增长7.99%,占全区GDP预计完成数的12.4%。其中:税收收入246.5亿元,下降4.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3.6%;非税收入141.1亿元,增长21.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6.4%。营业税完成45.3亿元,下降54.7%,主要是受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影响;增值税完成84亿元,增长135.2%,占税收收入的34.1%,成为我区第一大税种;企业所得税完成24.5亿元,下降0.3%;资源税完成10.5亿元,下降21.1%,主要是由于煤炭去产能和前期市场价格低迷。非税收入受基金转列政策和处置国有资产等拉动,增幅较高,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有所提升。
需要说明的是,2016年因增值税收入划分体制调整,中央上划我区收入18.1亿元,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相应将年初预算安排的401.7亿元的收入目标调减为383.6亿元。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55.4亿元,可比增长10.1%。其中:农林水支出201.6亿元,增长25.4%;教育支出155.3亿元,增长8.5%;公共安全支出60.7亿元,增长18.7%;科学技术支出17.6亿元,增长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2亿元,增长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8亿元,增长6.7%。总体来看,2016年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创新财政支出方式,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尤其是坚持底线思维,强化为民意识,进一步加大对民生事业的聚焦支持力度,各项民生支出达到97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9%。
2、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自治区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3亿元,增长11%。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调入资金、市县上解、政府债券资金、收回存量资金后,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为1227.7亿元。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9.5亿元,下降0.6%。加上补助市县支出、上解中央支出、转贷政府债券、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结转下年支出后,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支出为1227.7亿元。区本级收支平衡情况请参见表1。
表1:2016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支情况
(单位:亿元)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 |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支出 |
||
项 目 |
金 额 |
项 目 |
金 额 |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118.3 |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309.5 |
中央各类补助收入 |
736.1 |
对市县的各类补助支出 |
610.9 |
市县上解收入 |
6.2 |
||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25.4 |
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47.6 |
调入其他资金 |
35.7 |
上解中央支出 |
2.7 |
上年结转收入 |
37.8 |
结转下年支出 |
35.2 |
地方政府债券收入 |
265.7 |
转贷地方政府债券及还本支出 |
221.9 |
收回结余结转收入 |
2.6 |
||
合 计 |
1227.7 |
合 计 |
1227.7 |
备注:四舍五入后,存在分项数与合计数不一致的情况
自治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按照《预算法》及相关规定,自治区财政的超收收入、结余资金等来源,全部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的预算缺口。据此,我们安排了47.6亿元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均为当年结余资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为71.1亿元。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情况。2016年,自治区财政从对冲财政减收增支压力、保障经济平稳增长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和预算安排统筹衔接机制,分类处置各类存量资金,清理收回两年以上结转资金2.6亿元,调整用于保民生、补短板、调结构,加快形成有效支出。自治区本级结余结转规模大幅压缩,初步统计,预计2016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规模在35.2亿元左右,压缩了7%。
自治区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执行情况。2016年,自治区财政继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共安排补助市县资金610.9亿元,增长15.2%,有力缓解了基层财政困难,为市县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发挥了强有力的助推作用。同时,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体系,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切实提升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重,2016年自治区补助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278.6亿元,增长10.2%,占补助市县总额的45.6%,占比进一步提高。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区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28.9亿元,下降12.4%。其中: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5.5亿元,增长1.9%;市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83.4亿元,下降18.7%。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50.9亿元,下降18.3%。其中: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1.8亿元,下降1.3%;市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09.1亿元,下降23.4%。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达到282.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3.5%。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为277.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1.9%。截至年末,基金滚存结余285.1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自治区区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3476万元,比预算数超收373万元。包括:利润收入4035万元,股利、股息收入39441万元。超收收入全部结转到2017年,并编入2017年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按照以收定支、不列赤字的原则,根据当年收入和上年结转规模,安排自治区区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3772万元。其中:安排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32000万元,用于增加宁夏担保集团、宁夏银行资本金;安排3455万元,积极支持区属地方企业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按照相关规定,调出8317万元,统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五)政府债务及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情况。
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2016年全区政府债务限额为1240.9亿元。预计2016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为1167亿元,其中:区本级债务175亿元,占15%;市县政府债务992亿元,占85%。全区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自治区人大批准的限额以内。
2016年我区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券366.66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00.8亿元(包括一般债券87.8亿元、专项债券13亿元),用于扶贫、交通、教育等全区重点项目建设,通过财政阶段性加杠杆,有效弥补了我区金融发展短板,支持企业逐步去杠杆;置换债券265.86亿元(包括一般债券176.68亿元、专项债券89.18亿元),有效解决了化解债务与稳增长的关系问题,对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利息负担,缓解当期偿债压力,腾出更多资金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宁夏财政(2017)》。上述情况在决算编制汇总和上下级结算事项办理完毕后,还会有所变化。我们将在年中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详细报告2016年全区及区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二、落实自治区人大决议和2016年财政工作情况
按照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财政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的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一)财税改革有序推进。全力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2016年全区各市县、各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率达到100%,上海财经大学《2016年中国财政透明度报告》显示宁夏财政透明度高居全国首位。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入开展预算编制“3E”行动计划主题活动,实施预算编制控制数管理改革,有效增强了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清费立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完善财政收入划分体制,打破按行业、企业划分收入的办法,将地方级增值税调整为自治区和市县4:6分享,建立了更加规范、统一、科学的收入划分体制。制定了自治区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为合理划分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奠定了制度框架。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严格债务限额管理,加强督导检查,指导和督促高风险地区制定了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和应急处置预案。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将内控制度、操作程序、控制活动、控制措施融入财政业务全过程,做到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
(二)财政调控成效显著。降成本,激发内生活力。对困难工业企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全年为企业减税23亿元,为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创新创业营造了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清理收费、基金28项,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扩大到不超过10万元,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补短板,优化融资环境。实施直接融资奖补政策,支持区内企业通过债券融资52亿元,鼓励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筹措7亿元,支持宁夏银行、黄河银行增资扩股,夯实地方龙头金融机构资本实力,扩大金融服务能力。出资2.6亿元,支持组建再担保集团,发挥再担保“稳定器”作用,防范系统风险。设立2亿元工业担保基金,为我区工业企业提供专项融资担保并负担担保费用,预计全年为企业担保贷款20亿元。设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缓解小微企业融资“瓶颈”制约。去产能,推动转型升级。完善化解过剩产能政策,统筹资金1.15亿元,圆满完成2016年度煤炭行业化解产能107万吨的目标任务,有效优化了我区产业布局。去杠杆,促进稳健发展。落实降低企业杠杆率税收支持政策,通过对企业重组行为给予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享受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债务负担。
(三)支出方式持续优化。扎实推进PPP模式推广运用。研究提出了PPP税收优惠政策,区分BOT、BOO、TOT等不同运作模式,给予针对性的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我区重点项目建设。出台了PPP项目指导意见,推进PPP项目库建设,实行动态管理。截至目前,我区按照PPP模式开工建设或建成的项目共计49个,投资总额约1417.3亿元,吸引社会资本约913.5亿元。8个项目先后被财政部列入示范项目清单,总投资额约111.6亿元。强化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新增投入10亿元,将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规模扩大到20.2亿元,设立9支子基金,股权类子基金完成投资项目23个。将自治区工业风险补偿基金规模扩大至10亿元,向79家工业企业授信或发放贷款160.7亿元。拨付资金0.5亿元,设立自治区创新创业投资基金。通过多方面举措,加快构建财政资金与金融资源、社会资本之间的联动耦合机制,为我区重点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四)服务发展作用突出。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扶贫资金投入增长机制,2016年,共安排财政扶贫资金52.9亿元,增长77.4%。创新扶贫资金分配方式,按照因素法将80%以上的扶贫资金切块分配到市县,力求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精准。发挥扶贫基金杠杆作用,安排6.5亿元,在固原、中卫和吴忠市建立扶贫产业助贷金。搭建平台,成立扶贫开发投融资有限公司,全力服务易地扶贫搬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拟定了《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转移支付挂钩机制,为人的自由流动营造了良好制度环境。统筹22亿元,支持清水河城镇产业带建设,推进产城融合发展。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作为切入点,支持高标准建设20个重点小城镇。争取中央补助24亿元,支持银川市地下综合管廊和固原市海绵城市建设。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统筹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直接补贴、实物租赁、产业基金、农业保险等多种扶持方式,精准支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整合资金3.5亿元,支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先行先试。支持建立节本增效示范点605个,“粮改饲”试点县扩大到5个,利通区和贺兰县列入国家奶牛养殖大县种养结合整县推进试点。安排资金5.7亿元,推进现代物流体系、市场体系建设,实施“互联网+流通”计划,支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科技后补助政策,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构建科技创新支撑体系。大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安排6.3亿元,支持开展入黄排水沟、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沙湖、星海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支持土壤污染防治,开展燃煤锅炉、工业炉窑、工业堆场除尘治理。启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支持建成湿地公园19个、休闲森林公园26个。积极争取石嘴山市、永宁县和青铜峡市纳入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
(五)民计民生不断改善。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安排资金12亿元,支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下达资金3.4亿元,支持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改善办园条件,扩大学前教育规模。实施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2.3万名学生因此受益。在固原市推行“9+3”义务职业教育,加快发展贫困地区职业教育。织牢织密社保体系。安排就业资金6.2亿元,支持开展创业就业培训,购买公益性岗位帮助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安排资金4.2亿元,继续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启动实施“外语+”复合型人才回乡创业“千百十”行动计划,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由380元/月、2400元/年提高到440元/月、3150元/年。推进医疗卫生改革。对公立医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并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推动各市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对失独家庭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抚慰金。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门诊统筹、总额预付等政策,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改善群众住房条件。支持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6.35万套(户),全区棚改货币化安置率超过50%,全面完成危房改造攻坚计划,新建标准化农民新居8万户,努力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总体来看,全区财政综合实力持续壮大,保障能力显著提升,财税体制改革有序推进,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得到较好发挥,为我区“十三五”实现“开门红”做出了积极努力。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伴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财政增收形势日趋严峻,收入质量有下降趋势;税收优惠政策力度持续加大,财政支出政策碎片化,预算平衡压力持续增加,尤其是基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有待进一步厘清,财政支出“越位”和“缺位”并存;财政支出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效应未能充分发挥;财税改革进入深水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难度明显加大;全区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个别市县债务率超过风险警戒线。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17年预算草案
2017年,全国及我区经济环境依然错综复杂,增长动力与下行压力交织,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并存。财政增收难度日益加大,财税改革任务艰巨繁重,但同时也面临重要机遇,财政工作大有可为。根据面临的财政经济形势,2017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实干、团结、创新、高效、清廉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确保重点领域特别是民生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上述思想和经济社会发展预期,2017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如下:
(一)2017年全区及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汇总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2017年可完成407.9亿元,同口径增长7%。其中:自治区本级预计完成126.6亿元,增长7%;各市县预计可完成281.3亿元,同口径增长7%。
在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预计税收收入256.9亿元,同口径增长7%;预计非税收入151亿元,增长7%。在自治区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预计税收收入81.5亿元,增长7%;预计非税收入45.1亿元,增长7%。
2017年全区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003.4亿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长7%。
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2017年,自治区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26.6亿元,加上中央补助资金602.4亿元、市县上解6.2亿元、调入资金50.3亿元,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为785.5亿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长16.3%。
依据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支出安排为785.5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6.3%。其中: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4.4亿元,增长14.2%;补助市县支出369.8亿元,增长18.7%;上解中央支出1.3亿元。
表2:2017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支情况
(单位:亿元)
自治区本级全口径收入 |
自治区本级全口径支出 |
||
项 目 |
金 额 |
项 目 |
金 额 |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126.6 |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414.4 |
中央各类补助收入 |
602.4 |
对市县的各类补助支出 |
369.8 |
市县上解收入 |
6.2 |
上解中央支出 |
1.3 |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45.1 |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
调入其他资金 |
5.2 |
||
合 计 |
785.5 |
合 计 |
785.5 |
备注:四舍五入后,存在分项数与合计数不一致的情况
在自治区本级支出414.4亿元中,安排基本支出91.3亿元,增长20.6%,主要用于区本级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安排项目支出323.1亿元,增长12.6%。基本支出增幅较高,主要是2017年起全区法检单位将全部上划为区本级直属机构,增加了区本级支出规模。
(二)2017年全区及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经汇总,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收入为138.8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39.5亿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13.4%;市县级95.8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4.9%;中央补助1.8亿元;上年结转1.7亿元。
汇总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支出,预计2017年可完成138.8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6.3%。其中:自治区本级39.6亿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26.1%;市县级97.4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6.5%;调出及结余资金1.8亿元。
2、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2017年自治区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可完成39.5亿元,加上中央提前通知的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1.8亿元、调入上年结余0.2亿元,2017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收入预计为41.5亿元。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2017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支出41.5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9.9亿元;补助市县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支出0.3亿元;结余资金1.3亿元。
(三)2017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7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458.4亿元,增长62.3%;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473.8亿元,增长70.5%。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为31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支缺口为630万元,缺口部分通过历年滚存结余可进行弥补。其他基金均可实现平衡并略有结余。具体见下表:
表3:2017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总表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
收入 |
支出 |
收支差额 |
滚存结余 |
合计 |
458.4 |
473.8 |
-15.5 |
283.2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184.7 |
215.7 |
-31 |
133.1 |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
11.5 |
8 |
3.5 |
26.4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158.7 |
156.2 |
2.5 |
2.5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49.5 |
45.6 |
3.9 |
49.8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36.7 |
34.7 |
2 |
19.7 |
工伤保险基金 |
5 |
5.1 |
-0.1 |
9.1 |
失业保险基金 |
9.4 |
5.6 |
3.8 |
39.7 |
生育保险基金 |
2.9 |
2.9 |
0 |
2.9 |
备注:四舍五入后,存在分项数与合计数不一致的情况
(四)2017年全区及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2017年,汇总的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8621万元,包括:本年收入18166万元;上年结转455万元。其中:区本级5173万元;市县级13448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不列赤字的编制原则,2017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621万元。其中:区本级5173万元;市县级13448万元。
2、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2017年,自治区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173万元。其中:利润收入3175万元、股利股息收入1625万元,上年结转373万元。
2017年,自治区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173万元。其中:费用性支出3621万元,重点用于支持区属国有企业经济结构调整、公益设施投资、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科技进步、国企改革等支出;转移性支出1552万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按30%的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五)2017年自治区民生实事预算安排情况。
为全面落实201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民生实事,自治区财政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共安排资金75.1亿元,持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确保民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其中:统筹自治区本级财力42.4亿元;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1.7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31亿元。
四、2017年重点项目预算安排和主要工作
2017年,我们将更加注重明晰财政支出边界,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更加注重创新投融资机制,完善政策,统筹资金,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改革发展。
(一)以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为依托,力促经济平稳增长。
牢牢把握中央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中央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的争取力度,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扩大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项目贷款规模,形成资金合力,加大有效投资。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PPP模式,安排PPP以奖代补资金、融资支付基金2.5亿元,吸引社会资本支持高铁、城际铁路、资源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完善担保、再担保机制,增加担保服务供给,充分发挥风险补偿基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资本支持我区企业健康发展。推动国企改革,实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政策,增强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将营改增试点等已出台减税政策进一步落实到位,实行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政策常态化公开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创新,大胆探索,通过多种手段、多种方式拓宽资金渠道,确保在地方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新常态”下,财政资金保障力度不减,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不减,力促全区经济平稳增长。
(二)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安排农业发展支出57.4亿元,增长3.9%,加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其中:安排现代农业发展资金29.9亿元,着重围绕“1+4”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安排农村综合改革及农村经济发展资金5.8亿元,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安排补贴资金2.1亿元,实施农业保险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鼓励农业生产,降低生产风险;安排水利资金19.7亿元,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进农田水利建设。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安排工业发展支出28.5亿元,增长26.7%,优化财政企业资金投入方式,强化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其中:安排新型工业化资金7.5亿元,实施技改贴息、保费补贴等扶持政策,促进工业企业加快实现转型升级,推动工业园区集约发展,着力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安排中小企业及实体经济发展资金9亿元,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鼓励带动民间投资,促进实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继续实施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政策;安排国企注资及三供一业分离资金9亿元,增强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安排政府产业引导基金3亿元。支持服务业做优做强。安排服务业发展支出13.6亿元,增长11.5%,支持服务业做大做强,培植经济发展新动能。其中:安排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4.7亿元,力促会展业、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农村电商、现代金融等产业提升发展层级,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激活城乡消费市场;安排旅游产业发展资金1.3亿元,全力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旅游+”融合工程,加强宣传营销,唱响“塞上江南·神奇宁夏”品牌;安排文化体育发展资金7.5亿元,支持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三)以增进群众福祉为目标,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聚焦精准脱贫。安排扶贫资金18.1亿元,增长70.3%,全面贯彻“五个一批”扶贫战略,加大扶贫资金投入,推动扶贫与金融相结合,切实解决扶贫资金缺口,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安排生态移民资金5亿元,抓好移民异地搬迁,支持移民技能培训和后续发展,确保移民稳得住、管得好、能致富。提升教育质量。安排教育支出57.3亿元,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各个阶段,分特殊教育、民办教育等各种性质,实施全覆盖、多层次的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大对各级各类在校学生的资助力度,推进教育服务均等化。优化医疗服务。安排医疗卫生支出36.4亿元,着力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公共卫生服务,加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力度,切实减轻群众看病负担;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加快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完善社保体系。安排社会保障支出76.5亿元。加大创业就业扶持力度,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重点加大低保、养老保险、优抚对象补助等方面的投入,研究完善扶贫与救助制度的衔接机制,进一步构建均等化、可持续的社会保障网络体系。推进安居工程。安排保障性住房支出14.3亿元,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切实化解库存商品住房,继续支持农村危房改造,解决全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
(四)以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为准绳,构建协调发展格局。
完善现代交通体系。安排铁路建设资金10亿元,同时创新融资方式,通过PPP、投融资平台等撬动社会资本,全力以赴推进银西高铁、城际铁路、呼包银高铁等重大项目建设,早日实现全区百姓的“高铁梦”。安排公路交通路网建设资金79.5亿元,推进“三纵九横”公路路网建设,支持农村公路体系建设。安排航空运输发展专项3.5亿元,支持加密航线,优化空中开放通道。促进城乡协调、山川共济。安排30.2亿元,支持清水河城镇产业带、美丽小城镇等重点领域建设,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促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统筹城市建筑布局,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开放发展水平。安排资金3.1亿元,支持区内企业抓住“一带一路”重大历史机遇,行稳致远“走出去”,提升外经贸发展水平。安排中阿博览会经费0.5亿元,支持办好中阿博览会,构筑内陆开放平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生态环保建设投入,安排资金15.9亿元,实施“碧水蓝天·绿色城乡”行动计划,支持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完善天然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建设林业优势产业带,继续推进退耕还林,实施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工程。
(五)以创新驱动战略为指引,全面推进内涵式发展。
支持科技创新。安排科技支出5.9亿元,增长71.6%,持续加大对基础研究、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创新平台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通过政府科技资金,引导全社会加大R&D投入力度,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政府R&D投入达到5.5亿元,增加2.2亿元,增长65%。安排信息化建设资金4.9亿元,支持智慧宁夏建设。吸引聚集人才。安排人才专项1.5亿元,大力支持引进高端人才,打造“人才高地”,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安排资金3.2亿元,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强化安全监管。安排资金1.7亿元,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及质量技术监督等,营造安全生产生活环境。
(六)以深化财税改革为抓手,加快释放改革红利。
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加大考核检查力度,打造阳光财政。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项目库建设,强化预算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主体责任,提升预算编制的到位率和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强化预算绩效前置审查,扩大绩效评价覆盖范围,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推动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全面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力度,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避免形成“二次”沉淀。切实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建立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紧盯中央改革进程,争取在相关公共服务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加强政府债务监督,健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财经纪律。
各位代表,2017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砥砺奋进,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