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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08-10 10:55:00   来源:

——2017110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自治区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草案提请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区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全力以赴稳增长,坚定不移调结构,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在此基础上,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7.6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1.1%,可比增长7.99%占全区GDP预计完成数的12.4%其中:税收收入246.5亿元,下降4.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3.6%;非税收入141.1亿元,增长21.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6.4%。营业税完成45.3亿元,下降54.7%,主要是受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影响;增值税完成84亿元,增长135.2%,占税收收入的34.1%,成为我区第一大税种;企业所得税完成24.5亿元,下降0.3%;资源税完成10.5亿元,下降21.1%,主要是由于煤炭去产能和前期市场价格低迷。非税收入受基金转列政策和处置国有资产等拉动,增幅较高,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有所提升。

  需要说明的是,2016年因增值税收入划分体制调整,中央上划我区收入18.1亿元,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相应将年初预算安排的401.7亿元的收入目标调减为383.6亿元。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55.4亿元,可比增长10.1%。其中:农林水支出201.6亿元,增长25.4%;教育支出155.3亿元,增长8.5%;公共安全支出60.7亿元,增长18.7%;科学技术支出17.6亿元,增长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2亿元,增长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8亿元,增长6.7%。总体来看,2016年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创新财政支出方式,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尤其是坚持底线思维,强化为民意识,进一步加大对民生事业的聚焦支持力度,各项民生支出达到97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9%

  2、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自治区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3亿元,增长11%。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调入资金、市县上解、政府债券资金、收回存量资金后,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为1227.7亿元。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9.5亿元,下降0.6%。加上补助市县支出、上解中央支出、转贷政府债券、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结转下年支出后,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支出为1227.7亿元。区本级收支平衡情况请参见表1

  12016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支情况

  (单位:亿元)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支出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18.3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09.5

  中央各类补助收入

  736.1

  对市县的各类补助支出

  610.9

  市县上解收入

  6.2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5.4

  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7.6

  调入其他资金

  35.7

  上解中央支出

  2.7

  上年结转收入

  37.8

  结转下年支出

  35.2

  地方政府债券收入

  265.7

  转贷地方政府债券及还本支出

  221.9

  收回结余结转收入

  2.6

   

   

  1227.7

   

  1227.7

  备注:四舍五入后,存在分项数与合计数不一致的情况

  自治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按照《预算法》及相关规定,自治区财政的超收收入、结余资金等来源,全部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的预算缺口。据此,我们安排了47.6亿元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均为当年结余资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为71.1亿元。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情况。2016年,自治区财政从对冲财政减收增支压力、保障经济平稳增长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和预算安排统筹衔接机制,分类处置各类存量资金,清理收回两年以上结转资金2.6亿元,调整用于保民生、补短板、调结构,加快形成有效支出。自治区本级结余结转规模大幅压缩,初步统计,预计2016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规模在35.2亿元左右,压缩了7%

  自治区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执行情况。2016年,自治区财政继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共安排补助市县资金610.9亿元,增长15.2%,有力缓解了基层财政困难,为市县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发挥了强有力的助推作用。同时,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体系,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切实提升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重,2016年自治区补助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278.6亿元,增长10.2%,占补助市县总额的45.6%,占比进一步提高。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区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28.9亿元,下降12.4%。其中: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5.5亿元,增长1.9%;市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83.4亿元,下降18.7%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50.9亿元,下降18.3%。其中: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1.8亿元,下降1.3%;市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09.1亿元,下降23.4%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达到282.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3.5%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为277.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1.9%。截至年末,基金滚存结余285.1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自治区区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3476万元,比预算数超收373万元。包括:利润收入4035万元,股利、股息收入39441万元。超收收入全部结转到2017年,并编入2017年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按照以收定支、不列赤字的原则,根据当年收入和上年结转规模,安排自治区区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3772万元。其中:安排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32000万元,用于增加宁夏担保集团、宁夏银行资本金;安排3455万元,积极支持区属地方企业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按照相关规定,调出8317万元,统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五)政府债务及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情况。

  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2016年全区政府债务限额为1240.9亿元。预计2016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为1167亿元,其中:区本级债务175亿元,占15%;市县政府债务992亿元,占85%全区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自治区人大批准的限额以内。

  2016年我区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券366.66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00.8亿元(包括一般债券87.8亿元、专项债券13亿元),用于扶贫、交通、教育等全区重点项目建设,通过财政阶段性加杠杆,有效弥补了我区金融发展短板,支持企业逐步去杠杆;置换债券265.86亿元(包括一般债券176.68亿元、专项债券89.18亿元),有效解决了化解债务与稳增长的关系问题,对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利息负担,缓解当期偿债压力,腾出更多资金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宁夏财政(2017)》。上述情况在决算编制汇总和上下级结算事项办理完毕后,还会有所变化。我们将在年中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详细报告2016年全区及区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二、落实自治区人大决议和2016年财政工作情况

  按照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财政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的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一)财税改革有序推进。全力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2016年全区各市县、各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率达到100%,上海财经大学《2016年中国财政透明度报告》显示宁夏财政透明度高居全国首位。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入开展预算编制“3E”行动计划主题活动,实施预算编制控制数管理改革,有效增强了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清费立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完善财政收入划分体制,打破按行业、企业划分收入的办法,将地方级增值税调整为自治区和市县46分享,建立了更加规范、统一、科学的收入划分体制。制定了自治区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为合理划分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奠定了制度框架。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严格债务限额管理,加强督导检查,指导和督促高风险地区制定了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和应急处置预案。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将内控制度、操作程序、控制活动、控制措施融入财政业务全过程,做到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

  (二)财政调控成效显著。降成本,激发内生活力。对困难工业企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全年为企业减税23亿元,为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创新创业营造了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清理收费、基金28项,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扩大到不超过10万元,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补短板,优化融资环境。实施直接融资奖补政策,支持区内企业通过债券融资52亿元,鼓励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筹措7亿元,支持宁夏银行、黄河银行增资扩股,夯实地方龙头金融机构资本实力,扩大金融服务能力。出资2.6亿元,支持组建再担保集团,发挥再担保“稳定器”作用,防范系统风险。设立2亿元工业担保基金,为我区工业企业提供专项融资担保并负担担保费用,预计全年为企业担保贷款20亿元。设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缓解小微企业融资“瓶颈”制约。去产能,推动转型升级。完善化解过剩产能政策,统筹资金1.15亿元,圆满完成2016年度煤炭行业化解产能107万吨的目标任务,有效优化了我区产业布局。去杠杆,促进稳健发展。落实降低企业杠杆率税收支持政策,通过对企业重组行为给予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享受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债务负担。

  (三)支出方式持续优化。扎实推进PPP模式推广运用。研究提出了PPP税收优惠政策,区分BOTBOOTOT等不同运作模式,给予针对性的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我区重点项目建设。出台了PPP项目指导意见,推进PPP项目库建设,实行动态管理。截至目前,我区按照PPP模式开工建设或建成的项目共计49个,投资总额约1417.3亿元,吸引社会资本约913.5亿元。8个项目先后被财政部列入示范项目清单,总投资额约111.6亿元。强化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新增投入10亿元,将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规模扩大到20.2亿元,设立9支子基金,股权类子基金完成投资项目23个。将自治区工业风险补偿基金规模扩大至10亿元,向79家工业企业授信或发放贷款160.7亿元。拨付资金0.5亿元,设立自治区创新创业投资基金。通过多方面举措,加快构建财政资金与金融资源、社会资本之间的联动耦合机制,为我区重点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四)服务发展作用突出。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扶贫资金投入增长机制,2016年,共安排财政扶贫资金52.9亿元,增长77.4%。创新扶贫资金分配方式,按照因素法将80%以上的扶贫资金切块分配到市县,力求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精准。发挥扶贫基金杠杆作用,安排6.5亿元,在固原、中卫和吴忠市建立扶贫产业助贷金。搭建平台,成立扶贫开发投融资有限公司,全力服务易地扶贫搬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拟定了《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转移支付挂钩机制,为人的自由流动营造了良好制度环境。统筹22亿元,支持清水河城镇产业带建设,推进产城融合发展。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作为切入点,支持高标准建设20个重点小城镇。争取中央补助24亿元,支持银川市地下综合管廊和固原市海绵城市建设。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统筹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直接补贴、实物租赁、产业基金、农业保险等多种扶持方式,精准支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整合资金3.5亿元,支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先行先试。支持建立节本增效示范点605个,“粮改饲”试点县扩大到5个,利通区和贺兰县列入国家奶牛养殖大县种养结合整县推进试点。安排资金5.7亿元,推进现代物流体系、市场体系建设,实施“互联网+流通”计划,支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科技后补助政策,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构建科技创新支撑体系。大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安排6.3亿元,支持开展入黄排水沟、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沙湖、星海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支持土壤污染防治,开展燃煤锅炉、工业炉窑、工业堆场除尘治理。启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支持建成湿地公园19个、休闲森林公园26个。积极争取石嘴山市、永宁县和青铜峡市纳入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

  (五)民计民生不断改善。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安排资金12亿元,支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下达资金3.4亿元,支持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改善办园条件,扩大学前教育规模。实施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2.3万名学生因此受益。在固原市推行“9+3”义务职业教育,加快发展贫困地区职业教育。织牢织密社保体系。安排就业资金6.2亿元,支持开展创业就业培训,购买公益性岗位帮助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安排资金4.2亿元,继续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启动实施“外语+”复合型人才回乡创业千百十行动计划,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由380/月、2400/年提高到440/月、3150/年。推进医疗卫生改革。对公立医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并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推动各市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对失独家庭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抚慰金。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门诊统筹、总额预付等政策,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改善群众住房条件。支持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6.35万套(户),全区棚改货币化安置率超过50%,全面完成危房改造攻坚计划,新建标准化农民新居8万户,努力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总体来看,全区财政综合实力持续壮大,保障能力显著提升,财税体制改革有序推进,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得到较好发挥,为我区“十三五”实现“开门红”做出了积极努力。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伴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财政增收形势日趋严峻,收入质量有下降趋势;税收优惠政策力度持续加大,财政支出政策碎片化,预算平衡压力持续增加,尤其是基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有待进一步厘清,财政支出“越位”和“缺位”并存;财政支出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效应未能充分发挥;财税改革进入深水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难度明显加大;全区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个别市县债务率超过风险警戒线。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17年预算草案

  2017年,全国及我区经济环境依然错综复杂,增长动力与下行压力交织,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并存。财政增收难度日益加大,财税改革任务艰巨繁重,但同时也面临重要机遇,财政工作大有可为。根据面临的财政经济形势,2017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实干、团结、创新、高效、清廉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确保重点领域特别是民生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上述思想和经济社会发展预期,2017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如下:

  (一)2017年全区及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汇总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2017年可完成407.9亿元,同口径增长7%。其中:自治区本级预计完成126.6亿元,增长7%;各市县预计可完成281.3亿元,同口径增长7%

  在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预计税收收入256.9亿元,同口径增长7%;预计非税收入151亿元,增长7%。在自治区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预计税收收入81.5亿元,增长7%;预计非税收入45.1亿元,增长7%

  2017年全区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003.4亿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长7%

  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2017年,自治区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26.6亿元,加上中央补助资金602.4亿元、市县上解6.2亿元、调入资金50.3亿元,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为785.5亿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长16.3%

  依据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支出安排为785.5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6.3%。其中: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4.4亿元,增长14.2%;补助市县支出369.8亿元,增长18.7%;上解中央支出1.3亿元。

  22017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支情况

  (单位:亿元)

自治区本级全口径收入

  自治区本级全口径支出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26.6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14.4

  中央各类补助收入

  602.4

   对市县的各类补助支出

  369.8

  市县上解收入

  6.2

   上解中央支出

  1.3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5.1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调入其他资金

  5.2

   

   

  785.5

   

  785.5

  备注:四舍五入后,存在分项数与合计数不一致的情况

  在自治区本级支出414.4亿元中,安排基本支出91.3亿元,增长20.6%,主要用于区本级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安排项目支出323.1亿元,增长12.6%。基本支出增幅较高,主要是2017年起全区法检单位将全部上划为区本级直属机构,增加了区本级支出规模。

  (二)2017年全区及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经汇总,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收入为138.8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39.5亿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13.4%;市县级95.8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4.9%;中央补助1.8亿元;上年结转1.7亿元。

  汇总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支出,预计2017年可完成138.8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6.3%。其中:自治区本级39.6亿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26.1%;市县级97.4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6.5%;调出及结余资金1.8亿元。

  2、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2017年自治区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可完成39.5亿元,加上中央提前通知的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1.8亿元、调入上年结余0.2亿元,2017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收入预计为41.5亿元。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2017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支出41.5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9.9亿元;补助市县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支出0.3亿元;结余资金1.3亿元。

  (三)2017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7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458.4亿元,增长62.3%;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473.8亿元,增长70.5%。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为31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支缺口为630万元,缺口部分通过历年滚存结余可进行弥补。其他基金均可实现平衡并略有结余。具体见下表:

  32017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总表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收入

  支出

  收支差额

  滚存结余

  合计

  458.4

  473.8

  -15.5

  283.2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84.7

  215.7

  -31

  133.1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11.5

  8

  3.5

  26.4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58.7

  156.2

  2.5

  2.5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49.5

  45.6

  3.9

  49.8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36.7

  34.7

  2

  19.7

  工伤保险基金

  5

  5.1

  -0.1

  9.1

  失业保险基金

  9.4

  5.6

  3.8

  39.7

  生育保险基金

  2.9

  2.9

  0

  2.9

  备注:四舍五入后,存在分项数与合计数不一致的情况

  (四)2017年全区及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2017年,汇总的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8621万元,包括:本年收入18166万元;上年结转455万元。其中:区本级5173万元;市县级13448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不列赤字的编制原则,2017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621万元。其中:区本级5173万元;市县级13448万元。

  2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2017年,自治区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173万元。其中:利润收入3175万元、股利股息收入1625万元,上年结转373万元。

  2017年,自治区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173万元。其中:费用性支出3621万元,重点用于支持区属国有企业经济结构调整、公益设施投资、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科技进步、国企改革等支出;转移性支出1552万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按30%的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五)2017年自治区民生实事预算安排情况。

  为全面落实201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民生实事,自治区财政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共安排资金75.1亿元,持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确保民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其中:统筹自治区本级财力42.4亿元;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1.7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31亿元。

  四、2017年重点项目预算安排和主要工作

  2017年,我们将更加注重明晰财政支出边界,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更加注重创新投融资机制,完善政策,统筹资金,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改革发展。

  (一)以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为依托,力促经济平稳增长。

  牢牢把握中央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中央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的争取力度,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扩大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项目贷款规模,形成资金合力,加大有效投资。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PPP模式,安排PPP以奖代补资金、融资支付基金2.5亿元,吸引社会资本支持高铁、城际铁路、资源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完善担保、再担保机制,增加担保服务供给,充分发挥风险补偿基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资本支持我区企业健康发展。推动国企改革,实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政策,增强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将营改增试点等已出台减税政策进一步落实到位,实行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政策常态化公开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创新,大胆探索,通过多种手段、多种方式拓宽资金渠道,确保在地方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新常态”下,财政资金保障力度不减,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不减,力促全区经济平稳增长。

  (二)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安排农业发展支出57.4亿元,增长3.9%,加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其中:安排现代农业发展资金29.9亿元,着重围绕“1+4”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安排农村综合改革及农村经济发展资金5.8亿元,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安排补贴资金2.1亿元,实施农业保险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鼓励农业生产,降低生产风险;安排水利资金19.7亿元,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进农田水利建设。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安排工业发展支出28.5亿元,增长26.7%,优化财政企业资金投入方式,强化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其中:安排新型工业化资金7.5亿元,实施技改贴息、保费补贴等扶持政策,促进工业企业加快实现转型升级,推动工业园区集约发展,着力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安排中小企业及实体经济发展资金9亿元,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鼓励带动民间投资,促进实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继续实施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政策;安排国企注资及三供一业分离资金9亿元,增强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安排政府产业引导基金3亿元。支持服务业做优做强。安排服务业发展支出13.6亿元,增长11.5%,支持服务业做大做强,培植经济发展新动能。其中:安排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4.7亿元,力促会展业、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农村电商、现代金融等产业提升发展层级,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激活城乡消费市场;安排旅游产业发展资金1.3亿元,全力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旅游+”融合工程,加强宣传营销,唱响“塞上江南·神奇宁夏”品牌;安排文化体育发展资金7.5亿元,支持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三)以增进群众福祉为目标,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聚焦精准脱贫。安排扶贫资金18.1亿元,增长70.3%,全面贯彻“五个一批”扶贫战略,加大扶贫资金投入,推动扶贫与金融相结合,切实解决扶贫资金缺口,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安排生态移民资金5亿元,抓好移民异地搬迁,支持移民技能培训和后续发展,确保移民稳得住、管得好、能致富。提升教育质量。安排教育支出57.3亿元,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各个阶段,分特殊教育、民办教育等各种性质,实施全覆盖、多层次的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大对各级各类在校学生的资助力度,推进教育服务均等化。优化医疗服务。安排医疗卫生支出36.4亿元,着力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公共卫生服务,加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力度,切实减轻群众看病负担;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加快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完善社保体系。安排社会保障支出76.5亿元。加大创业就业扶持力度,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重点加大低保、养老保险、优抚对象补助等方面的投入,研究完善扶贫与救助制度的衔接机制,进一步构建均等化、可持续的社会保障网络体系。推进安居工程。安排保障性住房支出14.3亿元,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切实化解库存商品住房,继续支持农村危房改造,解决全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

  (四)以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为准绳,构建协调发展格局。

  完善现代交通体系。安排铁路建设资金10亿元,同时创新融资方式,通过PPP、投融资平台等撬动社会资本,全力以赴推进银西高铁、城际铁路、呼包银高铁等重大项目建设,早日实现全区百姓的“高铁梦”。安排公路交通路网建设资金79.5亿元,推进“三纵九横”公路路网建设,支持农村公路体系建设。安排航空运输发展专项3.5亿元,支持加密航线,优化空中开放通道。促进城乡协调、山川共济。安排30.2亿元,支持清水河城镇产业带、美丽小城镇等重点领域建设,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促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统筹城市建筑布局,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开放发展水平。安排资金3.1亿元,支持区内企业抓住一带一路重大历史机遇,行稳致远“走出去”,提升外经贸发展水平。安排中阿博览会经费0.5亿元,支持办好中阿博览会,构筑内陆开放平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生态环保建设投入,安排资金15.9亿元,实施“碧水蓝天·绿色城乡”行动计划,支持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完善天然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建设林业优势产业带,继续推进退耕还林,实施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工程。

  (五)以创新驱动战略为指引,全面推进内涵式发展。

  支持科技创新。安排科技支出5.9亿元,增长71.6%,持续加大对基础研究、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创新平台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通过政府科技资金,引导全社会加大R&D投入力度,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政府R&D投入达到5.5亿元,增加2.2亿元,增长65%。安排信息化建设资金4.9亿元,支持智慧宁夏建设。吸引聚集人才。安排人才专项1.5亿元,大力支持引进高端人才,打造“人才高地”,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安排资金3.2亿元,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强化安全监管。安排资金1.7亿元,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及质量技术监督等,营造安全生产生活环境。

  (六)以深化财税改革为抓手,加快释放改革红利。

  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加大考核检查力度,打造阳光财政。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项目库建设,强化预算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主体责任,提升预算编制的到位率和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强化预算绩效前置审查,扩大绩效评价覆盖范围,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推动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全面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力度,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避免形成“二次”沉淀。切实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建立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紧盯中央改革进程,争取在相关公共服务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加强政府债务监督,健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财经纪律。

  各位代表,2017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砥砺奋进,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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