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4日)
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是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闭幕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也是我担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后第一次参加会议,很高兴和大家一起工作,共同研究讨论有关事项。
这次常委会会议议题多、任务重,要听取和审议5个专项工作报告和1个规划,审议1个执法检查报告和7件法规草案,审查1件法规,通过有关人事任免和代表辞职议案,这些都是涉及全区经济发展、城乡建设、生态环保、民生改善、社会稳定等领域的大事。在随后的分组会议上,大家要认真审议、充分讨论,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对大家提出的审议意见,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认真整理,及时转交自治区政府研究处理,并做好跟踪督办工作。
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立法工作成绩显著,监督工作扎实开展,代表服务保障水平有新的提高,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充分发挥了人大的职能作用,为全区改革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对大家所作的工作应该给予充分肯定,这里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6月召开的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描绘了宁夏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明确了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开启了我区各项事业发展的新征程。实现自治区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人大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新的更大平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牢把握大局,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作为,依法履行职责,奋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实现自治区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下面,我讲3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赋予人大新的使命和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全国“两会”党员负责同志会议等重要场合发表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系统阐述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系列方向性原则性问题,为我们加强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一定要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领会,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质特征和重要地位作用的认识,切实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四个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深学透、入脑入心、融会贯通,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人大各项工作的思想动力、思路举措和实际成效,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区人民的意志,确保中央政令在宁夏畅通无阻。
二、自觉服务大局,在全区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更大作用。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是今后五年全区工作的大局,也是人大工作的大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作出的重大部署,紧扣事关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和结合点,在服从服务大局的实践中彰显人大的地位和价值。要适应新的形势加强立法工作。自治区党代会提出,加快依法治区进程,让法治成为宁夏未来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性法规的制定者和监督者,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高度,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围绕转型发展、创新驱动、深化改革、生态建设、改善民生等加快立法步伐,建立和完善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与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践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不断提高法治宁夏建设水平。今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制定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旅游条例、禁毒条例等16件地方性法规,现在时间已经过半,要抓紧做好工作,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同时要按照自治区党代会作出的战略部署,及早研究谋划下一步的立法工作。要聚焦发展大局改进监督工作。监督是人大的法定职责,也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张德江委员长在今年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对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作了深刻阐述,我们要认真领会,准确把握。正确监督,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合力;有效监督,就是要紧紧围绕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监督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要聚焦自治区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实施三大战略、五个扎实推进”的主要任务,抓住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跟踪监督等手段,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推动工作落实。要立足发挥作用抓好代表工作。人大代表是全区各项事业发展的骨干力量,是人大联系群众的主渠道,也是各级党委重要的执政资源。要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开展好代表视察、调研活动,提高代表议案及意见建议办理质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发挥代表反映民意、汇聚民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作用。当前,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党代会精神,组织人大代表到所联系的群众中开展宣传宣讲,将自己的亲眼所见、亲身感受传递到基层,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凝聚起振奋精神、实干兴宁的强大力量。要着眼提升能力加强人大自身建设。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在从严治党上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做政治坚定、依法履职、团结干事、清正廉洁的表率。人大常委会要注重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严格执行依法履职有关规定,进一步优化组成人员的政治素质、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不断提高审议能力和质量。人大常委会机关要加强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各项制度和工作程序,提高人大机关各项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三、坚持从严从实,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央部署,年底前要选出自治区新一届人大代表,这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要求,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换届工作正确方向。要按照选举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加强对代表构成、比例确定的指导监督,严格代表人选标准条件,优化代表结构,依法对自治区人大代表名额和分配作出决定,依法加强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要严肃换届纪律,深刻汲取辽宁拉票贿选案、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教训,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九个严禁”的纪律要求,严明规矩、严格执法,加大对选举全过程的监督,对破坏选举的行为“零容忍”,对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依法查处,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各位委员、同志们,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还有半年时间。越到这个时候,我们越要珍惜党和人民给予的工作机遇,越要珍惜宝贵的工作时光,决不能有歇歇脚、松松劲的念头,决不能放松自我要求。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团结一心、开拓奋进,振奋精神、实干兴宁,切实把自治区党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实好、把本届人大任期内的各项工作完成好,向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