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6日自治区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5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
2017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要紧扣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回应社会和群众的关切,坚持依法监督,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完善方式,增强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根据监督法及我区实施办法的规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区社会救助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审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三去一降一补”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三去一降一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机制等方面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侦查监督等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审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理顺医疗管理体制,破除医药补贴机制,建立公立医院科学运行新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加快推进分级诊疗等方面的改革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改进的措施。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提出建议。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会议上听取审议。由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区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八)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为民办实事落实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等。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九)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粮食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区粮食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审议。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一)听取和审议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议案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全面报告七次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情况。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审议。由代表联络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七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和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全面报告七次人代会以来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审议。由代表联络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等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落实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整改落实和办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整改措施。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召开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听取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区2017年上半年农业生产、工业生产、服务业发展、投资、民生保障等方面计划执行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全区及区本级决算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全区及区本级2016年决算支出完成情况、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情况,上年度本级财政结转情况。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审议。
(四)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的报告。主要报告本级预算收入支出和其他财政收支执行等审计情况。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审议。
(五)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主要报告2017年1—8月份预算收入、支出执行情况,预算超收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审议。
(六)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整改落实和办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整改措施。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听取审议。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有调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提出方案,及时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上述六个报告,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一)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在我区贯彻执行的情况、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召开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实施工会法办法及私营企业工会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及私营企业工会条例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召开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审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区贯彻实施高等教育法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履行发展高等教育事业职责情况;高等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教学质量、重视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学费收费等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民族教育条例在我区贯彻执行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评估工作取得的成效。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审议。由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宁夏行动”活动。继续以“保护碧水蓝天,建设美丽宁夏”为主题,紧密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环保专项报告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活动。跟踪检查环境保护“一法一例”执法检查报告及专题询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督察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活动拟于5月份启动。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开展专题询问
(一)结合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专题询问社会救助工作。
(二)结合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专题询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听取意见、回答询问。专题询问分别由负责有关报告的工作委员会组织和实施,常委会办公厅配合。
五、进行满意度测评
结合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对该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满意度测评由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组织和实施,常委会办公厅配合。
六、专题调研和视察
(一)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区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重点报告全区农村土地经营形式、土地流转情况,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召开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围绕自治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专题调研。重点调研全域旅游创建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0月底前完成。由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围绕监狱工作开展专题调研。重点调研全区监狱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1月底前完成。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 围绕本届以来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对各项专项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调研,了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1月底前完成。由办公厅、各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017年监督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加强监督工作与决定重大事项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执法检查、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法定监督形式,进一步改进满意度测评、专题询问机制,扩大监督的成果,增强监督的实效。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要加强对各项报告所提意见建议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督促“一府两院”及时落实、切实改进、认真反馈。主任会议定期听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适时组织代表对有关工作进行视察检查,推动审议意见的落实。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切实改进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走进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附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表